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的事项说明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始创于1985年,正式成立于1993年,于1997年发起创立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并实现上市。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已成长为资产近两千亿、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和准上市公司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投资产业涵盖信息通信、智能制造、新能源储能、企业级服务、基金投资等领域。

中兴新于2020年6月10日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债券简称为“20中兴新MTN001”的中期票据,该项债券的存续期为5年,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根据交易商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中兴新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交易商协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中兴新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由于中兴新合并报表范围内有两家上市公司,中兴通讯(000063.SZ)和派能科技(688063.SH),根据深交所及上交所的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故中兴新作为中兴通讯与派能科技的控股股东,须在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后才可获取相关财务数据用以编制合并报表。中兴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3月17日,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为4月29日,派能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为4月28日。中兴新须待前述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完成后,即在4月28日和4月29日以后,方可开展2020年度合并报表和2021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最终编制工作。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导致中兴新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时间晚于4月30日。

针对上述情况,中兴新在2021年3月底即告知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请其与交易商协会提前沟通,并于4月21日披露了《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向投资者说明了延迟披露的原因。

中兴新高度重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与声誉,高度重视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发挥的关键平台功能,未来将持续深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合作。中兴新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性,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后续将持续增强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在后续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中兴新将积极协调下属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尽最大努力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将积极要求存续期管理机构主动与监管说明情况。